为深入学习和贯彻新《公司法》的最新规定和重点内容,推进依法治企、合规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6月19日,山水集团举办了新《公司法》专题培训。培训采取“主会场+分会场实时视频”方式展开,集团领导、总部副主任以上管理人员、法律事务部全体人员参加现场培训;各运营区班子成员及各职能部室负责人、各子(分)公司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各级法务负责人以视频形式参加培训。培训由集团党委副书记、副总裁王乐主持。
应邀授课的是北京市蓝鹏(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解冬梅律师。解冬梅围绕新《公司法》对于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公司董事监理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国家出资公司的特别规定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并结合生动具体的案件,分析解读新《公司法》规定下应当如何将公司合法合规经营落到实处。
王乐指出,集团总部及各子(分)公司管理人员应通过本次培训,做好新《公司法》的学习宣贯解读,主动适应新《公司法》颁布实施的新形势新要求,把学习成效体现到依法治企的实践上来,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一是要进一步做好新《公司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结合企业实际,对照新《公司法》,梳理排查与新《公司法》要求不适应的问题和风险,全面做好风险评估和事前准备工作,确保新《公司法》实施的平稳过渡衔接。二是要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体系。根据新《公司法》要求调整规范治理架构、权责配置和议事规则等,推动集团加快建立形成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三是要进一步提高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思维和合规意识,进一步健全依法合规管理体系流程,压紧压实合规管理责任,通过依法合规经营能力提升促进核心竞争力培育和现代企业治理体系构建,为集团持续健康运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