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山水”或“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15山水SCP002;债券代码:011599252)应于2016年2月12日兑付本息,由于目前公司资金链紧张,15山水SCP002有可能无法按期兑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3、债券简称:15山水SCP002
4、债券代码:011599252
5、发行总额:人民币8亿元
6、债券期限:270天
7、本计息债券年利率:4.5%
8、还本付息方式:利随本清
9、到期兑付日:2016年2月12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即2月14日)
10、应付本息金额:826,557,377.05元
11、评级情况:主体评级C,债项评级C
12、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兑付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唯一股东中国先锋水泥(香港)有限公司的决议,公司原董事张才奎先生、张斌先生、陈学师先生三人、监事黄克华先生及财务总监李恒文先生、法务总监唐伯贤先生自2015年12月3日已被免去职务。直至2016年元月29日,原董事会及其管理层仍然非法占据公司总部大楼,控制公司资金账户。2016年元月30日,公司已顺利接管公司总部,经查询全部银行账户,发现账面资金余额远不足以偿还15山水SCP002本息。因此,公司有可能无法按期兑付15山水SCP002。
三、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其兑付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制定的银行账户。债券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四、本次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德权
联系方式:0531—88360366
2、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如玉 武丽红
联系方式:0755—83077906 0755—83178490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 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08 021—23198682
公司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