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山西省节能监察工作组组长贺智民一行四人到太原公司就可比熟料综合电耗和可比水泥综合电耗、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节能管理与措施等方面内容进行了督查工作。公司总经理张钦奎对节能监察工作组的到来给予了热情接待。
节能监察工作组进驻太原公司后,立刻组织太原公司中层以上人员召开首次联席会议。首先,贺智民宣布此次监察的目的、内容、方式方法和法律法规依据及企业权利义务等,并由监察人员现场宣读双向廉政承诺书。其次,公司经理张钦奎就提供相关资料作出真实性承诺及签字,并向监察工作组汇报了公司2016年生产情况、和节能减排工作的措施及完成情况。会后,监察组就监察的内容与太原公司相关人员实行对接后便投入了监察工作。一方面,监察组对太原公司开展书面监察。查看公司的设备台账、生产报表和统计报表等。并就监察设计的有关问题与能源管理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展开询问并做了询问笔录。另一方面,监察组深入车间、班组,进行现场监察。查勘水泥生产线、装置情况和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等。并核对公司全年水泥产量、各工序电力消耗等情况是否与台账相一致。
经过一天的检查,9月13日上午召开了末次联席会议。监察组组长贺智民向太原公司通报了监察结果:可比熟料综合电耗为62.29kwh,可比水泥综合电耗为74.62kwh,均低于水泥企业用电阶梯电价加价标准。贺智民对太原公司在生产经营、节能减排工作中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同时,对公司节能减排工作提出要求,要求公司进一步采取有效手段和措施,认真落实好“十二五”规划国家对节能减排的要求,把节能减排工作落到实处,既要做到达到减排指标要求,又要兼顾到经济发展指标,同时要严格控制高耗能,挖掘生产潜力。
张钦奎表示,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节能工作,按照国家的要求,加大设备改造力度,淘汰落后产能,打好节能减排这场硬仗,促使公司节能、环保工作实现全面达标,为降本增效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