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曹志春一行在洪洞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郭志刚陪同下,到临汾公司调研企业环境保护工作。
曹志春听取了临汾公司关于“双控”指标、环保设施运行、污染物治理等情况的汇报,对公司在环保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水泥企业环保成果直接关系到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和“双碳”目标的实现。他希望临汾公司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双控”管理,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参数、提升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要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持续提高职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能力,助推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向好发展。
临汾公司总经理陈明英表示,公司将认真落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夯实环保基础,提升环保管理水平,为临汾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贡献山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