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慧敏、财经委主任王文升,省环保厅副厅长董秀娟、主任张璐等一行15人到临朐公司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实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工作。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毛秀凤、环保局局长郑金来等陪同。公司总经理刘树清、常务副总经理胡永森对各位省、市领导及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希望各位领导及专家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对公司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座谈会上,刘树清就公司环保工作向省、市各位领导、专家做了详细的汇报。刘树清表示,自建厂以来,临朐公司生产经营班子高度重视项目的环保工作,在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不断推进环保建设,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和投入,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环保新标准要求,并把公司建设成花园式厂区。公司水泥生产中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废气排放浓度均低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于10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400mg/m3烟尘排放浓度小于30mg/m3)。近年来,公司在厂区内的粉尘排放点设置了多台除尘器,有效地降低了污染物的排放,使年烟尘排放量减少了1994.22吨;对公司的原料运输车辆,要求所有物料必须用篷布覆盖,减少物料的飞扬和洒落;加大了厂区的绿化面积,定期安排洒水车对进公司道路实施洒水降尘处理,不断改善厂区内环境。
听完汇报后,尹慧敏一行实地查看了公司生产环境。查看后,检查组对临朐公司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并要求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回头看的力度,确保整改率达100%;同时,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实施力度,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巩固提高、扩大战果,确保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落到实处,提升环境质量。
最后,刘树清表示,下一步公司将以此次检查指导为契机,按照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排,扎实做好企业环保工作,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提高”。通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临朐公司的环保工作会做得更好、更扎实,不断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